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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收到一位女性友人寫來長信,頗無奈地問:男女之間一時迷戀的情況常常發生,有時連迷戀也不是,只因內心空虛,耐不住寂寞,渴望有人陪伴,便那麼將就著環境和機緣接近了,或許在交往中可得到些溫暖和體恤,唯獨引不起多少愛的激動,內心深處仍會有種悵悵然的缺失感。

 

她問我真正愛情的感覺應該是什麼樣子?在何種情況下才能肯定自己是否巳確實在愛與被愛,而非陷在自造的幻覺之中?
我只能說:「愛情是非常抽象的東西,是一種感覺、一種體悟、一種身心超越現實的純美反應。」

 

這種感覺、體悟和反應,精致敏銳,牽動著整個心靈和悲喜情緒,而且力量巨大,大到往往不是理智可以控制,或根本就無理可講的。

人在愛情中絕對主觀,不管那個人在別人客觀的分析下價值如何,對於你,他都是唯一能夠激起你心靈震顫,使你整個人由裏到外被柔情所浸,如飲醇酒,如啜甘泉,沈醉得難以自拔,任講多少大道理和利害關系,也無法助你抽出腳來的。

對於相愛的人來說,對方像風像陽光像空氣,是無所不在的。兩人相對時如擁有整個宇宙,全部心靈被幸福填滿。

就算是不在一起,他也在你的生命之中。看到花,讀到好書,你會想:如果他也看到讀到該多麼好!

走過山崖水畔,或是觀賞一部好電影,你也會帶點遺憾地想:如果兩人同遊共賞該是何等賞心樂意之事!
愛情促人相思,孤獨時你會懷念,在人之中反懷念得更切,你會無法扼止地渴望:假如那其中有個他豈不太好?

聽一首美麗的小夜曲,或舉頭望見明月高懸,與情人共度的美好時刻,立即悠然來到眼前,淒愴瑰麗,如詩如畫,那顆懷念的心被甜蜜填滿之余,也感到些許無以名狀的憂傷。
這種憂傷並非膚淺的無病呻吟,乃是如蕭伯納的名言:戀愛便是對異性美所產生出來的一種心靈上的燃燒的感情。

也如拍拉圖所言:當愛神拍你肩膀時,就連平日不知詩歌為何物的人,也會在突然之間變成一位詩人。
真愛的特徵之一是:「你最孤獨和痛苦時,也就是他站得離你最近、信誓之詞說得最誠意、行動最體貼的時候。」

他是誠懇又知心的情意和信賴,知道自己正在愛與被愛,即使整個世界拋棄了你,你不會孤獨或憂傷,因為有人與你共一命運,不會因為你得意失意而有所遠近。

 

假如你的情人不能給你這種安全感,能給你的只是錦上添花,那即顯示這愛情不夠圓滿。


 兩個真正相愛的人,心靈的感應是互動的,冥冥中仿佛有默契,你想念他,他也正在想念你,你為相思憂傷,他也正在為懷念痛苦,所謂心有靈犀一點通是愛情中人最神奇美妙的感覺。

 

其實愛情本身就牽動著許多緣分和無法理解的頻率.

 我以為,個性會影響很多事。在言情小說裡,主角們只需談戀愛,甚至只需克服一些很表面的衝突,讓愛情變得很美好,彷彿到了結局的時候,王子與公主就會幸福快樂地過一生。

然而,現實生活中,大環境會變,人心會變,愛情會變,唯一不變的,就是變。

有個朋友說,愛情哪有什麼大道理可言?是啊!簡而言之,愛就是愛,不愛就是不愛,好容易哪!可是,談過戀愛的人都知道,有很多時候,真的不是愛或不愛的問題。

心靈相通其實是感應彼此愛意的大前提

突然間覺得愛情是一件很模糊的玩意兒?因為,它沒有章法、沒有規則、沒有既定模式,一切全看個性。

每個人心中,都有一套認定愛情形成的模式。 愛情的產生與發酵,像是收音機頻率。

轉錯了頻道,就錯過;轉偏了頻道,就聽不真切,甚至有雜音干擾。 

 有些人的愛,濃烈;有些人,清淡。  當兩個人之間無法產生共鳴時,懷疑、不安、恐懼於焉而來,嚴重者,可能就這樣讓愛情無疾而終。 

我想, 如果愛一個人就可以天長地久,那有多好?如果不愛一個人就可以一腳把對方踢開,當做不曾發生過,那有多好?我相信,有些人真的可以這麼做.

但事實上,只要你真的愛過一個人,體會過愛情的滋味,你就會發現,愛情的確沒什麼大道理,正因為它沒什麼大道理可以論述,才會讓這麼多人困在其中,找不到出路。

常聽人說,愛情是女人的全部,卻是男人的一部份。我不完全贊成這句話。

因為,在過去的年代,女人只能守在家裡,男人卻在外衝刺事業;而今,職業婦女比比皆是,女強人更是愈來愈多,我很討厭把男人女人二分法,畢竟,說穿了,男人. 女人都是人。


無論你是男人或女人,理智或感性,偏好濃烈或清淡,只要兩個人合拍,其他瑣事都可以克服。我想,不論愛情的形式如何呈現,你與對方必須是頻率相似的。 


 我想,正因為愛情沒什麼大道理可言,才會讓我們在愛情裡不斷地摸索,卻始終跳脫不出。

你說,愛情像不像收音機?轉來轉去就在那範圍裡,卻可能終其一生都調不到喜愛的頻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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