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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0集 --婚姻「安樂死」

植物人甦醒的機率,可能比婚姻復活還要多吵吵鬧鬧、分分合合,很多夫妻都有過這樣的經驗。

讓婚姻茍延殘喘拖了一段時間之後,走不下去、也回不了頭,彷彿雙方都在耗著,看看誰還有餘力找到新歡以後才能做個了結。

可惜的是,植物人甦醒的機會,可能比婚姻復活還要多。

缺乏實際治療行動的婚姻,即使拖得再久,都會有終告不治的一天。

我的一個好朋友, 結婚10年,剛結的前二年就發現彼此個性真的很不合。她曾努力想要調整自己的步伐,盡量配合對方的節奏,但結果是把自己弄得很不快樂。

她終於說:「我們離婚吧!」「我們之間沒有非得決裂不可的理由。」

他納悶的說,「也許冷靜幾天以後,妳不會再執意要離婚。」

聽他所說,也不是沒有道理。

他們之間,既沒有第三者,也沒有誰出軌、誰背叛這些庸俗不堪的情節,純粹只是個性不合導致的溝通問題而已,似乎也沒有必要一定要在這個時候一翻兩瞪眼.。

很快的,他們又回到攤牌前的關係裡。

相處次數少一點,自然吵架的機會也相對減少。曾經有一度,她以為彼此間的問題真的改善了。

直到他又犯了一個她認為不可饒恕的大錯,而他依然覺得這沒什麼好生氣的,才又讓兩個人的僵局重現。

一時之間畫不下句點的婚姻,雙方所眷戀、執著的,並不見得是復合的時候有多麼好,而是離婚了以後都不知道該怎麼辦。

就算承認是「食之無味、棄之可惜」吧!

兩個缺乏積極行動的懶人,都願意守著婚姻的屍骨,只要它還沒有發臭,就不由自主地頻頻回頭,但願它能突然復活。

這樣的感情,能拖多久?老實說,很難講。

在我觀察的許多婚姻裡,很多夫妻分分合合次數多到自己沒有感覺,把婚姻弄得像植物人一樣,癱在那裡。

撐了幾個月、或拖過許多年,都有可能。

固然,「看不出我們之間有什麼非得決裂不可的理由。」但若雙方也都找不到繼續耗下去的必要性,為什麼不讓沒有生命的婚姻「安樂死」呢?

死拖活賴的夫妻通常抱持下列三大類型的理由:

一、我們應該給彼此最後一個機會,看看能不能改善。事實上,非不能也,而是不為也。

二、就算要分手,我們至少應該把話說清楚。於是,在議論誰是誰非的過程中,愈來愈混淆。

話,說不清楚; 人,也分不了手! 婚姻, 也無法結束!

三、畢竟曾經相愛過,我不想傷害對方。

可是, 在真實的人生裡,沒有所謂的「快樂分手」!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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